托管服务使用条款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使用条款的适用
ANDOWS LLC(以下简称“本公司”)规定了本托管服务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使用条款”),并根据本使用条款提供托管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申请使用本服务并根据第11条(合同的成立)订立合同的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应遵守本使用条款并接受本服务。
第2条 使用条款的变更
本公司可随时变更本使用条款。变更后的费用及其他服务条件以变更后的使用条款为准。在变更条款时,本公司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用户。即使该通知未能到达用户,变更后的使用条款通过在本公司网站上发布即生效。
第3条 服务的终止
本公司可在自行决定的情况下,通过通知或公告终止本服务。若本服务将终止,本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或公告。
第4条 支持响应
本服务的支持响应时间为本公司营业日的9:00~18:00(日本标准时间:JST)。
第5条 故障处理
在服务器宕机、通信故障等紧急情况下,本公司将不分昼夜、假日,尽最大努力免费恢复本服务或本服务所需的服务器。但对于因用户更改服务器设置、用户程序引起的故障等原因,或因第三方,包括本公司合同方的责任而引起的故障,或其他不归咎于本公司的故障,不在处理范围内。
第2章 合同
第6条 合同期
本服务的合同期自第11条(合同的成立)规定的使用开始日期起计算,至少为一个月,并以申请表中记载的期间(以下简称“本合同期间”)为准。但如果本合同期间超过一年,并且在本合同期间到期前一个月内,本公司或用户未以书面形式表示不续订本服务,本使用合同将自动从期满日起延长一年,今后也同样适用。
第7条 服务内容
本公司将根据每个使用合同提供一台或多台专用或共享服务器。
第8条 权利的转让等限制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本服务的提供权、使用合同中的地位、权利或义务转让、移交、出借或设立担保。
第9条 紧急情况下的使用限制
在自然灾害、事件或其他紧急情况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本公司可采取措施限制本服务的使用,无需对用户进行任何补偿。
第10条 合同申请
用户可以通过书面方式、网站上的申请表、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根据本公司提供的估算书,表示合同意向,申请本服务。
第11条 合同的成立
在本公司审查申请并自行决定接受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各种账户的通知书。该通知到达即意味着使用合同(以下简称“本使用合同”)成立,并在该通知书制作之日生效。即使在发送账户通知书后,如果本公司认为存在操作上的困难,可能会取消账户。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将通知用户。
第12条 服务内容的变更
如果用户希望变更本服务内容,应填写本公司指定的变更申请书中的必要事项,并根据本公司对该变更申请书的估算,提交本公司指定的合同申请书,申请变更。在本公司审查并同意后,本公司将通知用户。如果本公司认为在技术上存在困难或在操作上存在障碍,可能会拒绝申请。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将通知用户。
第13条 用户信息的变更
用户在以下各项发生变更时,应立即按照本公司指定的方式通知本公司。
- 名称
- 地址
- 账单发送地址
-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第14条 用户地位的继承
用户为法人时,如因合并、公司分立、业务转让等原因继承用户地位,需事先获得本公司书面同意。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如果本公司不承认继承,则可在接到通知后的14天内书面通知继承法人解除使用合同。如果本公司未解除合同,继承法人将承继本使用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第15条 本公司地位的继承
本公司可在事先通知用户并获得用户同意后,将本服务转让给另一家公司。如果未获得同意,则本服务将在通知后的一个月后终止。如果获得同意,则继承公司与用户之间的本使用合同及使用条款继续有效。
第16条 用户解除使用合同
用户如欲解除本使用合同,应至少在解除日期的一个月前,以规定的解除申请书通知本公司解除意向及具体解除的服务。如果通知期不足一个月,则在通知后的一个月后解除生效。
第17条 本公司解除使用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可解除本使用合同:
- 本公司根据第21条(服务暂停)停止提供本服务且原因在14日内未消除
- 用户违反第18条和第19条规定的义务,且被认定为可能严重影响服务提供
第3章 用户义务
第18条 账户及密码的管理
用户必须严格管理本服务提供的账户和密码,防止其被不正当使用而对本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用户对所有因不正当使用而产生的损害负责。如发现账户及密码被第三方不正当使用,用户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对账户及密码的泄露、不正当使用等造成的任何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第19条 禁止行为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 违反或可能违反法律的行为
- 传播淫秽内容
- 违反包括互联网异性介绍服务在内的约会网站管理法律的行为
- 妨碍本服务提供的行为
- 妨碍其他用户或第三方通信的行为
- 未经授权访问本公司或第三方计算机设备的行为
- 发送未经同意的广告、宣传、招揽等电子邮件(垃圾邮件)
-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行为
如果本公司认定用户的行为属于禁止行为,本公司可采取第21条(服务暂停)规定的措施,而无需补偿,并可要求用户支付处理投诉和因用户违反行为而遭受的损害(包括合理范围内的律师费用)的费用。
第4章 服务暂停和终止
第20条 服务暂停
在以下情况下,本公司可暂停向用户提供本服务:
- 进行本公司设备的维护或施工时
- 本公司设备发生不可避免的故障时
- 根据第9条(紧急情况下的使用限制)限制本服务使用时
本公司在暂停本服务时,将提前通知用户暂停的原因及期间。但在紧急情况下,不受此限。
第21条 服务终止
在以下情况下,本公司可终止提供本服务:
- 用户未履行使用合同中的义务
- 用户违反第18条和第19条规定的义务
- 用户对本公司或第三方造成过大负担或重大障碍时
- 用户在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中因违反使用条款被解除合同时
- 根据合理和客观情况,用户被认为不适合作为用户时
- 用户受到查封、临时查封、临时处分等法律措施时
- 用户申请破产、公司重组或民事重组程序时
- 用户解散(包括合并后未成为存续公司时)
- 用户的支票或本票被拒付而导致支付中止时
- 用户的财务状况恶化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可能恶化时
如果本公司根据上述规定终止本服务,本公司将在终止之前通知用户原因、日期及期间。但在紧急情况下,可事后通知。
第5章 费用等
第22条 费用
本服务的费用以本公司向用户发出的估算书为准。在服务期间费用发生变更时,变更后的估算书适用。
第23条 费用支付义务
用户有义务支付第22条规定的费用。即使根据第20条(服务暂停)和第21条(服务终止)暂停或终止本服务,费用的计算仍视为服务已提供。
第24条 费用的计算方法
本服务的费用按月计算。例外如下,费用按比例计算:
- 服务开始月的费用为本服务提供期间的月基本费用按比例计算的金额与初始费用的合计金额。
- 合同终止月的费用为本服务提供期间的月基本费用按比例计算的金额。
- 服务内容变更的月份,费用为变更前后各自的本服务提供期间的月基本费用按比例计算的金额合计。
第25条 费用支付方法
- 用户应根据本公司发出的发票,在服务提供月份的下个月底之前,将款项转账至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费用由用户承担。
- 对于使用信用卡的用户,每月费用将自动扣款。信用卡扣款日由本公司规定,用户应确保在扣款日前有足够的余额。
- 若因信用卡过期或余额不足等原因无法扣款,本公司将通知用户并要求使用其他指定方式支付。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应立即采取行动。
第26条 迟延赔偿金
如果用户未在支付期限内支付费用,将按年利率14.5%收取迟延赔偿金。
第27条 零头处理
在费用等计算中,如出现1日元以下的零头,则舍去。
第6章 数据等的处理
第28条 数据等的处理
本公司对本服务中保存于本公司服务器的数据的灭失、损坏、泄露等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对其数据等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向本公司要求任何保证。在合同解除时,用户必须自行删除数据,对于未删除数据引起的损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7章 损害赔偿
第29条 责任限制
如本公司未提供应提供的服务,只有在用户完全无法使用本服务持续超过一小时的情况下,本公司才根据本公司的托管服务SLA(服务等级协议,以下简称“SLA”)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以月费用为限。但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第30条 免责声明
本公司对因使用本服务而导致的信息损坏或灭失、计算机病毒感染等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无论原因如何。但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如果本公司负有赔偿责任,则赔偿范围仅限于直接且实际的通常损害,不包括特别损害,如失去的利润和间接利益。
第31条 用户信息的披露
如依法、命令或法规(包括证券交易所法规)要求公开,本公司可向公共机构披露用户信息。
第8章 杂则
第32条 管辖法院
与本服务使用有关的纠纷发生时,西宫简易法院或神户地方法院为第一审专属协议管辖法院。
第33条 准据法
本使用条款受日本法管辖,并依据日本法解释。
第34条 本条款的优先权
本使用条款优先于由本公司代表签署并盖章的任何其他合同。
更新日:2024年7月1日